中国戏曲微电影大赛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三届。充分见证了戏曲微电影的无穷创造力和影响力。2018年中国戏曲微电影网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的支持,成为国家级的传播平台,成为新时代戏曲传承和传播的重要桥梁。自目前止,已有238个单位参加,有150部作品获奖,150位编、导、演获得相应奖项。上百个剧种传播受益,有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第四届中国戏曲微电影大赛已经启动,现於2019年1月10日发布相关细则,欢迎踊跃参赛。
参评类型
①以影视手法描写戏曲人生的微电影故事片;
②以戏曲手段拍摄的微电影故事片;
③以影视手法拍摄戏曲的纪录片;
④以反映戏曲生活相关的专题片;
⑤以戏曲相关的人物访谈片;
⑥戏曲电影、戏曲电视剧中的经典(宣传)片;
⑦戏曲电影、戏曲电视剧中的精彩(片段)片;
⑧以戏曲内容制作的动画片;
⑨3D动画制作的戏曲微电影;
奖项设置
第四届戏曲微电影设置以下奖项:
最佳戏曲微电影奖
最佳戏曲微电影纪录片奖
最佳戏曲微电影专题片奖
最佳戏曲微电影编导奖
最佳戏曲微电影表演成就奖
最佳戏曲微电影传播奖
最佳戏曲微电影音乐唱腔设计奖
最佳戏曲微电影动画片奖。
本届大赛采用目前国际电影节惯例,“证书+奖牌”形式,具体评奖细则以后发布。
特别提醒:
本次获奖作品为40部,2020年为30部。
作品报送
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本人提交,也可由创作机构和个人向组委会单独报送。
参赛机构或个人须填写第四届中国戏曲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报送表》,若同一机构或个人报送多件作品,须填写《参赛作品明细清单表》。每个单位不超过2部。邮箱yc4855@1 63.com(第四届中国戏曲微电影大赛和中国戏曲微电影网报名官方网站)
报送方式
作品要求画面清晰,可以是专业摄影设备、DV拍摄并经过剪辑完成的影片,也可以是Flash、动漫等形式表现的影像短片。
特别提示:本次大赛拟将优选8部优秀作品,组成戏曲大电影,报国家电影局终审后将在商业影院播放。凡加入这一组合请特加注,该作品技术必须达到广播级高清格式,广播级设备拍摄。其技术指标参见电影制作相关规定。
通过光盘或U盘邮寄形式提交作品,光盘刻录要求为2张DVD数据光盘,也可以邮寄小容量U盘一个或登陆“百度云盘”进行传输,邮寄时请注明“第四届中国戏曲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内容包含:
①参赛作品及片花,视频格式高清MP4,分辨率1920x1080。
②海报3张、剧照5张,高清JPG格式。
③故事简介(100字),编导阐述(不低于600字,必须具备)。参赛报名表1份(姓名、联系方式,详见报名表,填写完整打印签字)。
报名表格百度云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G3YUWVs0Mnbj3m8Fay3YMA
④须为画面配上对白及唱腔和旁白字幕,同时必须附上中文的对白及旁白剧本,以方便评审。
⑤影片由大赛组委会指定片头,无大赛片头视为无效参赛。
⑥为保护作品知识产权,需填写报名表,不填写不通过。
活动时间
1、报名投稿时间:2019年1月- 1月28日(填写报名表及准备参赛作品)
2、投稿截止时间:2019年9月28日
3、结果公布日期:2019年10月-11月
4、短片规格要求:
时长: 6、10、 15分钟。(注意:三种类型时长均不超过或少于20秒左右,以免被视为不符合标准参赛作品。)
格式:推荐封装格式MP4,推荐编码h264
高清标准:1920x1080
视频在保证最高图像质量前提下要符合中国戏曲微电影网视频网站要求,防止二次压缩影响画面质量。
对白请加字幕(如果是英文要有中英文字幕)并保留无字幕工作版备用。
器材支持
1、公司会提供全系列产品各十套由我们的友商购入后,进行五折优惠力度的租赁服务支持,大家可在租赁进行租赁。
2、需要购买器材的可选择线上到授权店进行购买,线下可到各大城市的代理商处进行产品购买。
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中须为参赛者或其团队的原创作品,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完整版权,一个团队或个人仅限投两部作品。
2、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凡参赛者必须遵循大赛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大赛相应的活动环节。
3、请参赛者保留向主办方提供作品的原始文件备用。
4、参赛活动过程中提交主办方的所有素材及作品属于相关制作人并拥有署名权,但每位参赛者版权拥有者在参选的同时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活动主办方在大赛评奖、宣传、出版、复制、演示、展览、表演、印刷、分发、编辑该素材和作品、制作衍生作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影视节目、媒体报道、学术交流等。
5、参赛者提供的所有素材和作品内容涉及艺术、电影、音乐、文字、图案或肖像等,参赛者必须在提交作品前,既已获得合法的使用权或许可。
6、参赛者在参加本次大赛进行的拍摄制作和其他活动,系参赛者的个人行为,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与活动主办方无关,由参赛者自己承担。
7、由于突发事件或其他主办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影响比赛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本次大赛部分或全部的活动。
8、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规则的权利。如参赛者对此有异议,可选择退出本次大赛,并及时通知主办方,但无权要求主办方返还其因参赛而发生的任何自行费用。
9、主办方不承担因参选素材和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10、以上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承办方北京缘成中视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所有。
第四届中国戏曲微电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北万科星园14号楼2205室
● 邮编:100107
● 联系电话:010-84905535
● 报名邮箱:yc4855@1 63.com
● 联系人:李仙仙:15311977133
信息来源:节目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