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梗概:
(206字) 在校大学生张志明独自在街上溜达,遇到一位小姐刘馨雨上来搭讪,张志明接受她提出的包夜150的条件,跟刘馨雨到她租的公寓过夜,却陷入钓鱼执法圈套。第二天,张志明就被警察抓走,警察逼他在三天内交出3000罚金。张志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跟刘馨雨发生性关系是爱恋行为而非嫖娼行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000罚款这一行政处罚,并取得胜诉。刘馨雨在庭审过程中,被张志明的言论所感动,在庭审结束后向张志明表示今后不再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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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剧本正文
1. 街上 夜晚 外
张志明喝着奶茶,另一只手插在口袋里,独自一人在街上闲逛。这时前面走来一位美女,笑着对他说:“帅哥!晚上陪我好吗?”
张志明咳了一声,问道:“美女是不是失恋了,要不我请你吃夜宵,咱们聊一聊?”
美女笑道:“我的意思是你想不想跟我发生一夜情呢?”
张志明:“为什么你会找我呢?”
美女:“那我就直说吧!其实我是小姐,本来包夜呢是300,不过看你这么帅,只收你150干不干呢?”
张志明:“像你这么漂亮,为什么会走上这一行呢?”
美女:“这不是你该问的,你不要的话就算了。”
张志明:“等一下,我又没说不要。”
美女:“那就跟我走吧”
张志明:“去哪呢?”
美女:“跟我走就是了。”
2. 公寓 早晨 内
张志明穿好衣物,将150元放在桌上。门一打开,就被两名警察控制住。其中一名警察喝道:“不许动!老实点,跟我们去公安局走一趟。”
后面还有一名警察负责拍照,及一名警察进去收集物证。
3.公安局 日 内
警察对张志明道:“你叫张志明是吧?呐,身份证还你。”
张志明道:“警察叔叔,我跟她只是一夜情,不是嫖娼。”
警察:“那好,我问你,她叫什么名字?”
张志明:“我跟她昨天刚认识的,还没来得及问。”
警察拿出两张纸币:“这钱上面有你的指纹,还有避孕套上的分泌物,证明你们是以金钱为媒介而发生了性关系,你还想狡辩?”
张志明:“警察叔叔,我跟她真的是一夜情,那150是给她买衣服的。”
警察冷笑道:“她都已经认罪了,你也就认了吧!本来嫖娼要交5000罚金,如果你认罪态度好一点呢交3000就可以了。”
张志明哀求道:“警察叔叔,这可是我一个学期的生活费啊!我没有那么多钱。”
警察:“哼!没钱你嫖娼的钱哪来的?打电话给你父母,就说你出车祸了住医院或你女朋友怀孕了要堕胎,让你父母打3000块过来,这种事情不用我教你吧?”
张志明:“警察叔叔,我知道错了。我父母都是农民,赚钱不容易,你就饶了我这回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警察:“要么交3000块了事,要么拘留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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